我們在與客戶或翻譯公司結算稿費時,經常要涉及扣繳個稅的問題,那翻譯費的個稅應該按什么項目來扣,是稿酬還是勞務費?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(2011年修訂),勞務報酬所得,是指個人從事設計、裝潢、安裝、制圖、化驗、測試、醫療、法律、會計、咨詢、講學、新聞、廣播、翻譯、審稿、書畫、雕刻、影視、錄音、錄像、演出、表演、廣告、展覽、技術服務、介紹服務、經紀服務、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。稿酬所得,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、報刊形式出版、發表而取得的所得。
所以,如果您的翻譯作品只是作為譯文產品交付給客戶,而沒有以圖書、報刊等形式正式出版或發表,則需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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